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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9号(总第137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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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9号(总第137号)

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9号(总第137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(hé)(hé)国食品(shípǐn)安全法》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桂林市市场监督(jiāndū)管理局针对群众消费特点,组织抽检饼干、餐饮食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、冷冻饮品、粮食(liángshí)加工品、肉制品(ròuzhìpǐn)、乳制品、食品添加剂(tiānjiājì)、食糖、食用农产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水产(shuǐchǎn)制品、水果制品、速冻食品、糖果制品、特殊(tèshū)膳食食品、饮料等30大类食品1089批次样品(yàngpǐn)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、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,个别项目不(bù)合格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现将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:

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。本次抽检食品共1089批次(pīcì),合格(hégé)1082批次,不合格7批次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。

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,对于不合格样品(yàngpǐn)涉及的生产(shēngchǎn)经营单位,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,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(chǎnpǐn)的批次、数量、流向,召回不合格产品,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,分析(fēnxī)原因进行整改,并依法予以查处。

食品(shípǐn)安全消费(xiāofèi)提示: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,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,如(rú)生产(shēngchǎn)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、成分或配料表、食品生产许可证(xǔkězhèng)编号(biānhào)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。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,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,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,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(tóusù)举报电话12315、12345。

附件:1.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(chǎnpǐn)信息

2.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(bù)合格产品信息

3.不合格(hégé)检验项目说明

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guǎnlǐjú)    

2025年6月4日(rì)       

特别声明:食品安全监督(jiāndū)抽检是以发现(fāxiàn)问题为导向、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,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(pīcì)食品的监督行为(xíngwéi),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。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(ānquánjiānguǎn)和接受社会监督,禁止他人断章取义、随意删减,可整版转载采用。

附件1: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.xls 附件2: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.xlsx 附件3: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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